怎么判斷招投標合同是否成立
來源:jinyuanjiafang.cn | 更新時間:2022/4/21 9:32:33
招投標是大型建設項目的必要程序,保證了每個合格的單位和個人對建設項目承包權的公平競爭。由于招投標全過程并非大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親身經(jīng)歷的一件平時的事兒,因此許多人將會不太清晰這一全過程,下邊是網(wǎng)編的專業(yè)知識。
一、怎么判斷招投標合同是否成立
合同成立的標志是招標人出具中標通知書。招標人給中標人核發(fā)中標通知書,表明其已經(jīng)就投標人的要約作出了承諾,合同也就成立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第四十五條中標人確定后,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(fā)出中標通知書,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。
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。中標通知書發(fā)出后,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,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,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(fā)出之日起三十日內(nèi),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。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(nèi)容的其他協(xié)議。
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,中標人應當提交。
二、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、材料等的采購,必須進行招標:
(一)大型基礎設施、公用事業(yè)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、公眾安全的項目;
(二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;
(三)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、援助資金的項目。
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(guī)模標準,由國務院發(fā)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,報國務院批準。
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(guī)定的,依照其規(guī)定。
簡易而言,招標會就相當于人們擔保法中常會說的要約邀請,招投標就相當于要約,那麼招標會企業(yè)一旦傳出中標通知,就相當于向投標者做出了簽訂合同書的服務承諾,要是沒有獨特狀況的出現(xiàn),那麼服務承諾起效時,合同書也就創(chuàng)立了。